登封市人民中医院改建项目院内道路及房屋拆除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点击:2146
登封市人民中医院改建项目院内道路及房屋拆除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中医院改建项目院内道路及房屋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登封市人民中医院改建项目院内道路及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58万元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登封市人民中医院改建项目院内道路铺设及房屋拆除工程,具体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报名资格要求及报名所需材料: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施工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企业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方式: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发送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4.3、地点:河南省登封市中岳大街1号,登封市总医院
五、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及地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登封市总医院(登封市人民中医院)
地 址:登封市中岳大街1号
联 系 人:王礼鹏
联系电话:0371-62897651
登封市总医院
2023年11月27日